子不教,誰之過? 06-21-2020

【撒母耳記上 2:12-36】
「因此,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說:⋯⋯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」撒母耳記上 2:30

父母對管教孩子,責無旁貸;若父母不管教,孩子就容易受到外在不良的影響而變壞。

以利的兩個兒子不認識 神,藐視 神的祭物,與婦人苟合,且不肯認罪悔改。表面上是兒子們不聽以利的話,但實際上以利和兒子們關係並不親近,且他並未認真處理兒子們所犯的錯,只因他尊重兒子多過於尊重 神,以致於他們任意妄為。神懲罰以利,使以利的家中以後沒有老年人,使他的兩個兒子同日而死,使以利家祭司的職分被取代。

子不教是父母的過錯,父母應當帶孩子來教會敬拜服事神,也要按 神的指示,在日常生活中好好管教孩子。

每周日早上10點半主日崇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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